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1-04-06 0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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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16)号文件精神,现需收集各学科专业专家的有关信息,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积极组织本院系所属学科专业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具体事宜如下:

1.报送专家范围为各学科专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2.每个学科专业推荐1-2名专家。

3.各院系将推荐的《专家信息简况表》于415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附件:专家信息简况表 

 

                         陕西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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