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7-11-09 1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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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在校硕士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的科研创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及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评选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毕业的硕士生论文不参加评选)。

2、每次参评名额不超过当年所授硕士学位人数的10%(所授硕士学位人数少于10人的,则推荐1人)。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学位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实验手段先进,结果可靠,结论明确,工作量适度。论文成果应有较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临床及该学科发展具有指导意义。论文受到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的好评。

3、论文能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动手能力较强。

4、论文写作规范、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方案、图表清晰。

5、围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已有正式发表的论文,且本人为第一作者(若是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每年5月底以前申报,6月上旬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报,6月中旬由研究生处组织核审并报学校审批认定。

2.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导师所在教研室根据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答辩委员会意见提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陕西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上报系(部)学位评定分委会。

2)由系(部)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教研室推荐名单进行讨论,获分委会到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方可确定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名单,连同《申请表》、学位论文及已发表的相关论文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侯选名单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4)公示7天若没有异议,提请院学位委员会对提名论文进行学术评估和审定。

四、奖励办法

1、凡被评选为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及奖金。论文证书复印件装入作者人事档案和科技档案。

2、对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优先向相关部门推荐参评。

五、其他事项

1、已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如发现其论文有剽窃、造假、失实等问题,一经认定,立即取消论文作者及导师“优秀称号”和奖励,全院通报批评,并就是否取消已授予的学位提请院学位委员会复议。导师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2、本规定自200791起执行。

3、本规定解释权在研究生处。

附件:陕西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doc 

 

 

                                        00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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