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关于编制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07-02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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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相关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请各院(系)对现任招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将附件一、二(2008年新增列的硕士生导师因申请表已有相关内容故不填此表)签字盖章后于2008710日前交研究生处招生办,以便编制2009年招生简章。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招生申请予以安排。

一、招生研究生导师条件的审核

1)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2)现担任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现有科研经费在2万元以上者(临床专业学科可适当放宽);

3)指导本届研究生期间离校一年以上者,本年度暂停招生;    

4)硕士生导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暂不招收硕士生;

5)招生硕士生导师年龄限定在19529月以后出生者。延迟退休的硕士生导师欲继续招生,由各院(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并视学科需要提出申请,报学校人事处审核批准后交研究生处。

6)新增列硕士生导师每人写一份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此邮箱: sxtcm@163.com

二、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                              

1、研究方向与学科研究方向保持一致,相对稳定,避免课题化倾向;

2、兼职导师的研究方向要尽量融入我校原有的相关专业研究方向;

3、硕士生考试科目除国家统考题外,学校自命题部分尽可能按类确定考试科目,并提供参考书目及版本;

4、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日语二种;

5、各院(系)不能漏报划归在本院(系)学科中招生的其他部门的导师及兼职导师;

6、对生源的特殊要求(如限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可招同等学力等)应在备注中注明。同等学力是指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

7、按二级学科列出院(系)招生计划(各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以2008年实际录取数为准);

8、拟招研究生的导师填写《招生研究生导师申请简况表》,经学校审核后,以此为依据并参照《陕西中医学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样本,由研究生处编制《陕西中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1、导师简况表

      2、兼职导师简况表

 

 

 

 

 

    研究生处

200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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