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2-05-07 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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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将预答辩增设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

一、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提交各学科组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主要是对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检验。

二、预答辩应在正式论文答辩前两周内进行,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修改完善论文。

三、预答辩由研究生导师所在学科负责组织。

四、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高职称以上教师组成,设立组长1名。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五、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提交论文初稿供答辩小组审查。

六、预答辩程序包括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内容、预答辩小组围绕论文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答辩、答辩小组对论文审查和评议(包括对研究工作的改进或论文修改的意见或建议)、对研究生能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并签署结论性意见。

七、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作出评议,预答辩结果分为“预答辩通过”和“预答辩未通过”,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进行,同意票数超过预答辩小组人数一半为有效。预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可以进行正式答辩;预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认真进行实质性修改,至少在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八、预答辩完成后,预答辩小组填写《陕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作为提交正式答辩的依据之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陕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doc 

 

                                         研究生处

                                    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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