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了及时、准确上报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 请各院系按照陕中院办字(2007)第51号文件精神对所属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后核定的09年导师津贴报表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表格形式如下:
2009年 院 /系硕导津贴报表
院系
教研室
导师姓名
2006级研究生姓名
津贴
备注
研究生处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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