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2-22 0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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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准备

(一)检测及盲审

1.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陕中大学位办〔2018〕4号)文件要求。电子版论文应为正式答辩的终稿,不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原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等内容。

2)学位论文为word格式,命名格式为"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例如"200551100002_李三_信息系统_计算机专业_张三.doc")。所提交的论文电子版用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提交后不能更改。

3)具体检测方法和要求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处理办法》(陕中医研办〔2017〕12号)执行  

4)若发现论文电子版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答辩资格,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5)提交要求及程序:2023届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于3月20日前上传查重版学位论文至研究生新管理系统,同时按操作手册中操作步骤填写导师信息。各研究生导师及各学院于3月25日前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下载论文,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操作程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检测-检测结果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见学生操作手册、导师操作手册、管理员操作手册)。

6)学位论文检测合格后,可以提交盲审论文;检测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二次检测合格后,可以提交盲审论文。凡未参加本年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2.学位论文盲审

1) 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封面:采用研究生院统一设计的封面(见附件1

学校代码:10716

学号:以《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学号为准。

申请学位类型:医学硕士学位或XXX硕士专业学位。凡是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者(含师承班学员、西学中班学员),均为医学硕士学位中医类、中西医结合临床类、针灸推拿学类专业学位(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申请学位类型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药学类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护理类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类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类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类”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2)论文封面及正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和学生本人的姓名及相关信息,用XXX代替。盲审论文需提交全文,为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号.pdf”。

3)提交要求及程序:2023届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于3月31日前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至研究生新管理系统,各研究生导师及各学院于4月5日前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后统一下载论文,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操作程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学生操作手册、导师操作手册、管理员操作手册)。

(3)盲审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学校-学院两级送审方式进行抽审比例、抽审办法及抽检结果使用参照《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中医规范〔2022〕10号)《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方案》执行。

(二)资格审核

1.凡2023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陕中大学位办〔2018〕3号)中各专业类型学位授予标准要求。

2.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于3月31日前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提交所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证明,包含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获奖等情况,研究生导师及各学院于4月5日前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2023届毕业生各类科研成果证明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统一下载学生科研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操作程序同上。

3.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资格审核者,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同时上传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2)、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四六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同时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待规培考试成绩公布后提供。

4.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上述科研成果、英语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完成《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3)(严格按照示例中格式填写,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开统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留存各培养学院供归档使用。

5.未达到各学位类别要求的学术水平及申请学位基本条件者,延期申请学位。

(三)预答辩

各专业自行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在正式答辩前三周完成。有关预答辩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的通知》(陕中医研办〔2017〕4号)文件执行。各学院在预答辩后,将《预答辩登记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备案,《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附件5)留存各培养学院供归档使用。

(四)学位论文评阅

严格按论文评阅程序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评阅:

1.各学科聘请与论文相关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评阅人应由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担任,以校外专家为主。专家评阅意见应综合整理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2.导师应于答辩前对研究生的论文写出书面详细评语;

3.研究生的论文纸质版及时送交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五)成立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为5-7人,必须有外单位1-2名专家教授。答辩委员应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得担任自己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另设答辩委员会秘书1名。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填写《答辩委员会审批表》附件6)。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正式答辩

(一)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于5月31日前结束,答辩材料请在“校园网—研究生院—学位”栏下载。

(二)具体答辩工作由各答辩委员会安排,研究生于答辩前将各自的成绩单、论文打印件送交答辩委员会秘书。(答辩程序见附件7)。

(三)答辩结束后,秘书应及时将答辩记录、答辩情况表送交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查、签字,并由学院、教研室和导师签字盖章。

三、学位审核评定

(一)各学院将毕业研究生论文纸质版1份交所在学院归档,论文封面统一为白色木纹纸,优秀论文同时提交1份至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以pdf格式同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含论文封面及授权页,命名格式为学院_专业_姓名_学号。经导师、学院审核后,学院统一下载,同时发送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 。(联合培养学生论文封面及授权页中“指导教师”处填写联合培养单位双方导师姓名)

(二)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材料于答辩结束后7天内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审议结果及《2023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8)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相关答辩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答辩材料顺序目录附件9

(三)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答辩材料与培养相关材料由各学院一并立卷归档,按照2023届档案目录清单归档(附件10),联合培养学生归档材料参照执行,培养过程材料以联培单位提供材料为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导师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好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关,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联系人:郑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2023届研究生毕业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主要工作

负责部门

备注

3月20日前

学生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提交查重版毕业论文

(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各相关学院

 

3月25日前

各学院导师及研究生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审核

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各学院审核后,统一交

研究生院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月31日前

学生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提交盲审版毕业论文、各类科研成果证明

各相关学院

 

4月5日前

各学院导师及研究生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审核

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各学院审核后,统一交

研究生院,开展校院两级论文盲审工作;各学院审核学生科研成果情况,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4月25日前

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资格审核者,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各相关学院

 

4月30日前

各学院导师及研究生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新管理系统中审核;上交《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意见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各相关学院

由各学院统一交

研究生院

5月1日-31日

答辩前三周进行预答辩,上交《预答辩登记表》、《预答辩意见书》

各学科专业组

各专业自行安排答辩,上报《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各学科专业组

6月1日-13日

研究生填报学位信息数据库纸质版及电子版

研究生院

由学生本人在所属学院 填报

6月15日前

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各相关学院

由各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上报审议后的答辩材料及结果

各学院评定       分委会

6月20日后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

办公室

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7月1日-2日

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研究生院

附件:1.论文盲审封面

      2.2023届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3.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意见表

4.预答辩登记表

5.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意见书

      6.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7.答辩程序

8.2023届研究生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9.答辩材料顺序目录  

10.2023届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清单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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