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2-27 09: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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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数据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现为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填报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

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前期已有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删除或新增等操作。

新增专家具体信息填报内容请参照《新增专家数据报送模板》(附件2),模板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

在专家库中的专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并在《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附件4中进行修改

需要删除的专家信息,首先请在《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附件4中删除,然后填写《移除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5)。

(二)填报要求

1.专家数据报送模板》中新增专家数据报送模板”“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黄色表头的栏目为必填,橙色表头的栏目如果有则必填灰色表头的栏目选填

2.专家数据报送模板》中新增专家数据报送模板”“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参照《专家库更新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

3研究方向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三个

4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5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要确保真实有效。

四、工作流程

1.拟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并做好信息校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做好专家信息保密管理与核对工作。

3.各学院于38日前,将《新增专家数据报送模板《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移除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2005@163.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520

4.研究生院审核后,经研究生学位委员会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质量工作需要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郑   

联系电话:029-38180236    

 

 

附件:

1.学位中心2023_2_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2.新增专家数据报送模板

3.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4.已有专家信息明细表(单独发送各学院)

5.移除专家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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